唐山公布禁养犬名单,提醒市民避免违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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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2-02
近日,长春市公安局发布了一份“禁养犬名单”,列出了不适合在市区养犬的犬只品种,如藏獒、狼犬、斗牛犬等共计21个品种,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。同时,市民想要合法养犬的话,也要了解相关的规定和须知,以避免违规情况的发生。
首先,市民需要了解的是,长春市禁止养犬的品种并不是所有犬只。只有在21个禁养品种范围内的犬只不得在市区内饲养。这些犬只因为其体型大、气性暴、攻击性强等原因,容易伤及他人,因此被列为市区内不适合养犬的品种。
其次,市民想要养犬,需要前往相关部门进行登记,并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保证金。同时,登记后还需要进行相关考试,以确保个人有养犬的能力和责任。市民需要注意的是,在未获得养犬证的情况下,不得私自养犬。
1.犬只出门必须带犬绳,且犬绳长度不得超过1.5米。不得出现没有拴犬绳或拴犬绳过长的情况。
2.不得将犬只绑在公共设施上,如树木、路灯等。也不得将犬只放在公共设施上进行休息,以免影响公共秩序和他人利益。
3.注意控制犬只的噪音。不得让犬只过多地吠叫,扰乱他人正常生活。
4.注意控制犬只的粪便。在遛犬时需注意清理犬只粪便,不可随意扔弃。
最后,市民不得将犬只带入公共交通工具、公共场所和未经允许的场所内。同时需要妥善保管犬只,避免其乱咬、乱叫、伤人等行为的发生。若不遵守养犬规定,将面临一定的罚款和扣押犬只等处罚。
总之,作为一名合法和负责任的犬主,市民不仅要遵守相关养犬规定,还要注意控制犬只的行为,保持公共秩序和社会风貌。希望市民们能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,为长春市建设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注入正能量。